被限制出境的人认为对其限制出境错误的,可以自收到限制出境决定之日起 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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