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 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 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 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86.html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一般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的,截止日参 照本条前两款关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截止日确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8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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