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后的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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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所有已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均应 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但是,对被执行人的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 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执行法院应当及时变价处置,处置的价款不作 分配。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七日 内,将该价款移交受理破产案件法院。案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的,执行 法院可以同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的所有执行法院未依照前款规定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的,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执行回转的财产,应当认定为企 业法人的破产财产。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701.html

裁定对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不影响对同一执行案件其他被执行人的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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