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合并时的变更、追加 2024年9月10日 21:50:59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0617文章 0评论 执行知识评论69阅读模式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 人、其他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794.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779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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