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自然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继承人有权接受继承,也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如果不放弃继承,即依法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受遗赠人,因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其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明确的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六十日内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958.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