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监护人外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上述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96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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