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保护被监护人,《民法典》对监护制度进行了完善。当遇到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又无人照料时,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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