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申请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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