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后,对符合条件应当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书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改正,并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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