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权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提出抗诉,也可以依当事人申请对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11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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