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民事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裁定书。对于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
审的,需要区分具体情形,如果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7 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果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121.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