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3)具体的再审请求;(4)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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