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受理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经审查后,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如果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如果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
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如果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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