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也就是从最后获得该自然人音讯之日起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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