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在法定期间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的,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诉讼制度。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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