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权利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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