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的诉权并未消失,其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因为离婚诉讼具有特殊性,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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