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决定:(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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