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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