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是否需要补交诉 讼费?拒不补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024年9月20日 14:53:02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8002文章 0评论 民事诉讼程序评论57阅读模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诉讼费减半交纳。案件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原告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407.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8407.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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