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除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的后顾之忧,积极鼓励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以担保责任保障当事人积极履行调解协议,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达成的调解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如当事人自行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物的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如通过第三人保证,或者第三人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担保,在调解协议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其担保责任。对调解担保,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担保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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