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同时也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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