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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