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行为保全申请作出的裁 定,应当何时向当事人送达? 2024年9月21日 19:53:33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8750文章 0评论 民事诉讼程序评论48阅读模式 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向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可能影响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及时向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至迟不得超过五日。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18.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8518.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