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审查行为保全申请,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包括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521.html
(2)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造成案件裁决难以执行等损害;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521.html
(3)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521.html
(4)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521.html
(5)其他应当考量的因素。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52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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