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依法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有关行为保全的措施。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30.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