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往往存在保全期间即将届满、但是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情况。为了保证将来裁判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更好地保障申请保全人的权益,申请保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由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有关续行保全的事项。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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