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裁定、什么时 间开始执行? 2024年9月21日 21:50:18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023文章 0评论 民事诉讼程序评论60阅读模式 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59.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8559.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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