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在特定情形下作出的强制性保护措施,并不是无限制的,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也就是说,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者行为应当在价值或者对象上与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内容相符或者相等或者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而不能超范围、无限制地提出保全申请。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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