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当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时,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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