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为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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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的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的,那举证期限自公告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被告公告期满日为4月1日,则他的举证期间从4月2日开始计算。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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