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是否回避应当遵循一定的决定程序,根据回避对象的不同,决定审批手续也不完全相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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