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对当事人提交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起诉状,应当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登记立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载明明确具体的不予受理的理由。在七日内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先行登记立案。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及时告知当事人;收到补齐的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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