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或者船舶运载的货物、人员以及其他财产在航行中遭遇海难,其他船舶实施救助行为后,可以请求被救助方给予一定报酬作为救助费用。施救船舶与被救助船舶之间对于救助费用发生争议或者几个施救船舶就分配救助费用发生争议提起的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也就是首次靠岸的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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