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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