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的,本人是否可以不必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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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婚案件可能涉及身份关系的变更,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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