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主动参加诉讼或由当事人申请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但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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