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根据合伙协议,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当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发生民事纠纷的,其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755.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