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应当由其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其口头声明记录在案;必要时,应当录音录像。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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