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形下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这里的“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等犯罪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案件:(1)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相关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的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案件;(3)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犯罪案件;(4)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对于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的犯罪案件,应当认定为重大犯罪案件。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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