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公安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在案财物中,可能会涉及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区分以下情况予以处理。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如果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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