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上诉权。但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为了便于其充分表达意见,保护自己合法权利,法律赋予其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权利。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的,有权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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