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
(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88.html
(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88.html
(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88.html
(4)案件疑难、复杂或者对适用法律有重大争议;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88.html
(5)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88.html
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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