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中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可以集中开庭,逐案审理。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此外,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裁判文书可以简化,但应当当庭宣判。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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