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严肃活动。所有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以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
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91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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