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 2024年9月24日 23:11:25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200文章 0评论 刑事诉讼程序评论53阅读模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 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937.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8937.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