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再审审理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裁定终结再审程序:(1)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2)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
处理的;(3)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4)其他应当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原生效判决自动恢复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21.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