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保全的,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如果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人。对于涉及财产的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如果申请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25.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