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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