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即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征用,即行政征用,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物或者劳务的行政行为。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无论是征收还是征用,都应当依法给予权利人相应的补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不服,或者对补偿决定不服,除法律规定复议终局的外,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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